首先要看您双方的情况,卖方红本有没在手,如果卖方有按揭,需要赎楼才能过户,这又要看是业主自己赎楼还是委托担保公司赎楼,买方,签合同交定金后做资金监管,然后过户。在这之前还得看双方是否是涉外人士,如果涉外还得做买卖合同公证等等。最好还是找个中介帮你们完成交易,这可以降低风险不说,这个我相信你应该清楚,不通过中介被骗走定金的买家发生过不止一两次了。就算中间一些流程都很多事情,不要以为中介收了中介费没做什么事情,其实中间的很多事情你们买卖方没看到而已,单说一个过户和取证,今年这个市场,业务员半夜三四点就去国土局为你们排队取号就值得你们付出中介费,不然等你们到场啥事情你们都办不了。
中介应当提供的重要事实有1、房屋的产权情况:卖方是否为房主本人,共有人是否都愿意出售2、房屋有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3、在被限购城市,须判断买方是否有购房资格。4、房屋使用状况调查:房屋是否出租,有无违章搭建等5、市场行情调查:税费结算、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中介承担责任的情况由于中介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买家或卖家遭受损失。中介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1、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比如明知买家被限购,却承诺可以办理购房资格。2、没有履行核查义务。比如卖方出售被法院查封的房子,而中介没有去调查了解就介绍给了买家。3、一房两卖。比如在签订买卖合同后,房东临时跳价,在与买方协商的过程中,中介又促成房东将该房屋卖给其他人。中介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在签订合同后,非中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比如,买卖双方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买家临时跳价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中介不承担责任,且有权收取部分的中介费,所以在合同中也应明确违约方的责任。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方承受的风险比卖方要大得多,因此对房屋的情况及卖方身份也需要进行谨慎的核查,不要因为有中介的介入就疏忽大意。更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以免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提供有力证据。
深圳二手房买卖流程:1、首先要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2、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签合同是重点,很多纠纷的产生就是因为合同没有完善,让对方有机可乘。3、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定金首期款入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卖方。赎楼卖方办理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公证委托书,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人办理赎楼担保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4、房屋过户买卖双方去国土局签订,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支付税费凭回执领取税单后,买方支付相关税费,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并同按揭银行在国土局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5、结清房款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
无产权证二手房(期房)买卖的法律风险与控制虽然房屋在未取得两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前进行交易危险重重,不过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收益,于是诸多购房者往往难以抵制低房价的巨大诱惑,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当然,一帆风顺,获得高收益者不乏其人,然而更多的是高风险的受害者,钱财两空。风险无处不在,只有清醒地认识无证二手房买卖中究竟存在哪些风险,才有可能事前预防至少是有所准备。一、无证二手房买卖之法律风险(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依照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虽然实践中法院对于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无效,也有的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管理性规定,只是规范房屋权属不能发生变更,不过对合同效力没有影响。其实,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拘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法律性质的争论,而应该关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对于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作了清楚表明,“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反面言之,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人不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则合同无效。所谓处分权,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对于二手房买卖来说,卖房人只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而有权处分该房屋(授权处分行为不予考量),由此看来假如卖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前出卖该房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假如发生争议时卖房人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二)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现实中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也就是正在建造的商品房,因此二手房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直接取决于开发商能否按约交付并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而商品房的建设期限较长,能够如期完工并交付取决于诸多主客观条件,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难以控制。(三)房屋质量难以保证现实中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在建成之前房屋质量如何根本无从判断,这必然为二手房的交付留下了质量隐患。(四)“一房
中介应当提供的重要事实有1、房屋的产权情况:卖方是否为房主本人,共有人是否都愿意出售2、房屋有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3、在被限购城市,须判断买方是否有购房资格。4、房屋使用状况调查:房屋是否出租,有无违章搭建等5、市场行情调查:税费结算、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中介承担责任的情况由于中介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买家或卖家遭受损失。中介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1、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比如明知买家被限购,却承诺可以办理购房资格。2、没有履行核查义务。比如卖方出售被法院查封的房子,而中介没有去调查了解就介绍给了买家。3、一房两卖。比如在签订买卖合同后,房东临时跳价,在与买方协商的过程中,中介又促成房东将该房屋卖给其他人。中介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在签订合同后,非中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比如,买卖双方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买家临时跳价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中介不承担责任,且有权收取部分的中介费,所以在合同中也应明确违约方的责任。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方承受的风险比卖方要大得多,因此对房屋的情况及卖方身份也需要进行谨慎的核查,不要因为有中介的介入就疏忽大意。更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以免发生纠纷的时候无法提供有力证据。
首先要看您双方的情况,卖方红本有没在手,如果卖方有按揭,需要赎楼才能过户,这又要看是业主自己赎楼还是委托担保公司赎楼,买方,签合同交定金后做资金监管,然后过户。在这之前还得看双方是否是涉外人士,如果涉外还得做买卖合同公证等等。最好还是找个中介帮你们完成交易,这可以降低风险不说,这个我相信你应该清楚,不通过中介被骗走定金的买家发生过不止一两次了。就算中间一些流程都很多事情,不要以为中介收了中介费没做什么事情,其实中间的很多事情你们买卖方没看到而已,单说一个过户和取证,今年这个市场,业务员半夜三四点就去国土局为你们排队取号就值得你们付出中介费,不然等你们到场啥事情你们都办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