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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預定商品房之訂金可以退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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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侃

如果你的合同上写的是“定金”那么房地产公司就可以不予退还,除非它有其他的违约是由。 从法律上来说,“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之前,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预先付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以此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三款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也都作了同样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房地产公司违约,不把房子卖给你,那么你就可以双倍要求返还定金。如果你们都履行了合同,那么定金就作为预付款从你支付的购房总价中扣除。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你们双方的合同(收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性质就不一样了。“订金”不属于法律概念,但在日常经济生活实践中经常使用。“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它具备“定金”的担保作用。卖方违约,买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回,只能得到原额;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订金”全部退回。所以如果用的字眼是订金,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它退还款项。 一字之差,千万注意。 你的定金数额并不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只要在20%以内,就符合法律规定,不过买房交的定金大多都是一万元。 说实话,我也是刚刚买了房子,合同里不合理的条款也很多,但是现在是买房的人多,可供买的房子少,开发商是老大,现实的问题就是格式条款太多,你根本就不能和开发商处于平等的地位去谈判。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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