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要看房子的产权属于?如果房子谁婚后所买的房子并且产权属于您的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如果是婚前财产那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婚姻法》《婚姻法》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如要离婚,需要先将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财产中分割出来,确定具体共同财产份额后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1、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上述各项规定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2)申请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3)申请人的商业贷款未还清且必须还款正常、无逾期记录及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3、转贷额度(1)贷款金额不高于申请转贷时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转贷后不能形成组合贷款。(2)贷款金额不超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限额。4、申请材料(1)转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合同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证明文件。(3)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余额证明及申请转贷日前的还贷记录。(4)抵(质)押等担保的相关材料。(5)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第3项留存原件。5、办理程序(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要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意向表》,并提供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后通知办理转贷手续。以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已抵押的所购房屋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所购住房开发商(须为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提供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阶段性担保(担保书格式附后);以已办理所有权证的并办理抵押登记的所购住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应由借款人在自筹资金提前还清贷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申请;以本人、第三人及与公积金中心签约中介机构提供的有价证券、公积金等作质押或所购房以外的现房作抵押申请转贷的,直接办理。(3)签约并放款。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须明确具体划款方式及帐号),办理担保手续后,承办银行将贷款划至借款人商业贷款账户。 6、相关事项(1)已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不再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2)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名下的,不能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3)以未办理
您好,安居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协商一致也可不均分。对方欠款5万跟你父母离婚没有关系,你可要求对方还款,对方不还款你可向法院起诉。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网站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